本报讯(记者陈霞)近日,不断有读者来电咨询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的问题。有的家庭由于事先考虑不周,有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,但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。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服务大厅,确实有一些业务想在房产证上加共有人的名字。那么,房产证上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,如何办理增加或变更夫妻另一方名字的手续?
石家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相关人士介绍,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,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财产。自去年8月20日石家庄实行不动产交易登记“一窗受理”以来,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部在综合窗口受理回执,交易、办税、登记(认证)等功能分别由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、各区税务局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并联办理。对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,如果另一方配偶的名字增加或改变,有不同的程序:
对于婚前房产,如果加在或改在另一方配偶名下,一般按照赠与的程序办理。你可以给一部分或者全部。一般按照第一次公证,夫妻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办理手续,税费减免。
对于婚后只登记一方名字的房产,如果增加或变更到另一方名字(写双方名字的,可以减一方名字),一般按照财产分析的程序处理。夫妻双方都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登记大厅,在样表上写好分析协议后,直接办理手续,税费也有所减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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